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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,中山市聚焦经济发展新要求、群众法治新需求,强化三项举措,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高效发展,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中山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。
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扩容升级
中山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及管理机制,打造特色公共法律服务站,整合开发公证服务点等平台阵地,进一步促进公证、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务服务、社会服务、诉讼服务等领域的融合对接,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针对性。积极探索“互联网+法律服务”模式,大力推广“中山公共法律服务”“中山复议”“中山智慧法援”等微信小程序,实现公共法律服务“指尖办”。运用新技术,优化升级“中山智慧存证”,面向社会提供24小时电子证据安全存储、取证维权、在线公证等智能化服务,让公共法律服务更贴心。
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领域
中山市持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,开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展示活动,编制《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基本手册》,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更多下沉基层。创新推出法治惠民实施项目,开展“乡村振兴·法治护航-百村千企万家”法律服务等专项活动。围绕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和特殊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供给,深化“法企同行”“法惠民生”等品牌活动,拓展法律援助、公证等对象、服务范围,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和社会性。深化法律援助申请“全市通办”、探索实现法律援助深圳中山“两市通办”,为群众提供就近优质法律服务。深化公证在服务制造业、金融业、社会治理等领域的运用,积极探索在线金融、房产“带押过户”、遗产管理人等新型公证业务模式。
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
中山市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,稳步增加律师、公证员、司法鉴定人、人民调解员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数量。持续加大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育力度,在目前1083名“法律明白人”的基础上,今年再培养至少500名。建立健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“千所联千会”长效合作机制,推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常态化。大力发展我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业,积极搭建平台,推动涉外经贸企业与律师法律服务对接,以精准化、常态化方式打造中山涉外法律服务品牌。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质量评价、监督、失信惩戒等机制,进一步强化全流程质量监管,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。(黎洛鹏 钟政宣 中山市委政法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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